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11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即在中国人民银行核定的范围内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短期融资券,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06年3月2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定,公司可分期发行最高待偿还余额为8亿元的短期融资券。2006年4月9日,公司一次性发行了8亿元短期融资券,并于2007年1月5日到期对付完毕。
    2007年3月7日,公司又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核定范围内,发行了第二期总金额为8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期限为365天。
    本次短期融资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主承销,通过薄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有关资料可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中国债券网上查阅(www.chinabond.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