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1997年4月3日召开会议,讨论并通过了1 997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
    1996年度集团实现净利润153037565.36元,加上1995年度末分配利润19563856. 61元,合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72601421.97元。董事会建议提取 10 %法定公积金 15303756.54,提取10%法定公益金15303756.54 元, 提取 17. 5 %任意公积金 26781573.94元。按1996年末股本478711009计算,拟每10股送红股1.5股,送现金 0.5元,共送红股71806651.35元,送现金23935550.45元。剩余部分留存未分配利 润。鉴于本集团1997年在分红派息前将实行配股以及B股可转债转股引起股本变动 的因素,具体分红派息比例将以分红派息实际股本为基数予以调整,向社会公告。
    此方案尚须经1997年股东大会通过并报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