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性责任。
    本公司于2002年10月17日发布公告,披露本公司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南京国际同仁发展有限公司55%股权事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该转让事宜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施情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深业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南京交电家电(集团)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后,南京交电家电(集团)总公司按合同规定,于2002年10月16日支付了60%的首期股权受让款4,620万元;于2003年1月14日交付尾款2,96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
    目前南京国际同仁发展有限公司的工商、税务等股权变更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二、预计对本公司损益的影响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深业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南京国际同仁发展有限公司55%的股权,累计投资8,657万元,以前年度分得红利473万元。截止股权交易日,本公司对该项目的账面投资净值为8,184万元。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本公司可收取股权转让款7,700万元,扣除相关税费115万元后,本公司实收转让款7,585万元。
    以上股权转让收入与股权投资成本相抵后,预计该交易将产生账面投资亏损599万元,并相应减少本公司2002年度的利润总额和所有者权益。
    本次股权转让,对本公司盘活资产,改善流动资金状况有积极意义。
    三、备查文件
    南京国际同仁发展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单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