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甲方”)开发的皇御苑B区12 - 15栋高层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94652平方米,依照国家建设部第89 号令《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施工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深圳市建设局建设工程交易 服务中心进行工程招标,由深圳市建业建筑工程公司(“乙方”)以19398万元中标, 并签定了工程合同。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属下的深圳市振业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乙方”61.02%的股份。此次工程的招标完全依照国家规定, 由 深圳市建设局专门机构依法主持和审定,不存在任何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