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1年8月9日在深圳国贸大厦42楼召开, 公 司五名监事全部出席,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子杨主持,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 《深圳市物 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摘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公司2001年中期不分配利润,也不进行公积金转赠股本,执行了预计的 200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
    三.公司委托年审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0 年度审计报告有关下属皇城地产 有限公司开发的皇御苑A区竣工及入伙手续的说明,目前已基本完成业主入伙工作。
    四.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详见《证券时报》、《大公报》2001年4月12日 公布的本公司年报摘要)均已按实际进展情况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