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公司对该诉讼案件的披露情况
    本公司在2005年3月1日披露的2004年度报告中第九:重大事项(二)“美林公司诉本公司土地使用权纠纷案”。
    2006年4月15日临时公告编号:2006—6号“关于美丝公司诉讼案的年报补充公告”对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做补充公告。
    2006年8月5日对该案件的进展情况披露临时公告。
    2007年4月11日以编号为2007—6号的“关于美丝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对该案件的进展情况披露临时公告。
    二、本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本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深房登(2007)27号“关于撤销深房地字第3000119899和3000320987号《房地产证》的决定”,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决定撤消本公司原持有的载明美林厂房和综合楼产权所占地115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深房地字第3000119899和3000320987号《房地产证》。将上述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回复到原深房地字第0103142号和0103139号《房地产证》的登记状态。根据深房地字第0103142号和0103139号《房地产证》的登记,美林厂房和综合楼建筑物产权及所占地115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属本公司所有。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行政决定对本公司利润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备查文件:
    1、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文件深房登(2007)27号
    2、房地产证深房地字第0103139号
    房地产证深房地字第0103142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