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性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8月12日上午召开董事会电话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通讯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8,463,406.95元,鉴于截止2004年6月30日公司尚有未弥补亏损-518,896,505.06元,本公司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审议2004年半年度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公司下属企业部分运输设备及办公设备因使用时间长,设备技术及配件型号过时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做报废处理。报废固定资产原值124.49万元,净值9.89万元,预计将产生帐面损失9.89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