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性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于2004年6月28日上午9:30在深圳国贸商业大厦35层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8名,代表股份数383598183股,占总股本的70.80%;其中B股股东1名,代表股份数83071股。信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郑伟鹤先生见证了本次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董事长田承刚先生主持。
    一、提案审议情况
    1、以赞成股份数383598183股,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100%,通过了《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赞成股份数383598183股,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100%,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赞成股份数383598183股,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100%,通过了《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赞成股份数383598183股,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100%,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报告》;
    5、以赞成股份数383598183股,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100%,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200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年度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6、以赞成股份数383598183股,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100%,通过了《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7、以赞成股份数383598183股,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100%,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以赞成股份数383598183股,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100%,通过了《200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以赞成股份数383598183股,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100%,通过了《物业集团总部工资改革试行办法》议案。
    10、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采取累积投票)。
    董事:
    田承刚,赞成选票数384300983,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100.18%,
    方一兵,赞成选票数383497783,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99.97%,
    郭元先,赞成选票数383497783,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99.97%,
    王慧敏,赞成选票数383497783,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99.97%,
    李 真,赞成选票数383497783,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99.97%,
    查生明,赞成选票数383497783,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99.97%,
    杨顺成,赞成选票数383497783,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99.97%,
    何文华,赞成选票数383497783,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99.97%。
    独立董事:
    张建军,赞成选票数383598183,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100%,
    姜长龙,赞成选票数383598183,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100%,
    孔雨泉,赞成选票数383598183,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100%。
    11、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成员(采取累积投票,不包括已产生的员工代表监事马德琴、金臣贵)
    曹子杨,赞成选票数383798983,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100.05%,
    童庆火,赞成选票数383497783,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99.97%,
    刘家科,赞成选票数383497783,占出席股东持股数的99.97%。
    三、法律意见
    信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郑伟鹤先生见证了本次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记录
    2、法律意见书
    3、股东身份登记记录
    4、投票表决记录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