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4年5月27日在深圳国贸大厦42层会议室召开,公司五名监事全部出席,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子杨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决定提名曹子杨、童庆火、刘家科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