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于200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持有的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1,782万股股权转让给成都博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协议生效时间:
    2003年9月29日本公司在成都与成都博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于签署之日生效。
    二、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企业名称: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4701.74万元;注册地点:深圳市;法定代表人:曹永红;主营业务: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生产(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安装及系统集成,电子技术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信息咨询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相关产品的销售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投资兴办实业、高科技项目(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深贸管审证字第207号《审定书》规定的进出口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福田区B405—0213地块)。
    乙方:企业名称:成都博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工商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100万元;注册地点:成都市;法定代表人:宋廉;主营业务:批发、零售、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办公设备及用品(不含彩色复印机)、建辅建材;项目投资、开发、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研制、维护、安装;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电子原件的研制。(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不得经营)
    协议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资产的基本情况: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939.7万元;注册地点:成都市;法定代表人:罗荣;主营业务:制造、加工、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应用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模具及电子专用材料;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等。根据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深鹏所审字[2003]746号),截止2002年12月31日,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62,182,850.23元,负债总额214,173,609.84元,净资产148,009,240.39元(见附表)。
    四、该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本公司转让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主要是为了调整资产结构。该项资产交易成功后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公司债务状况的改善,有利于本公司履行股东利益与价值最大化的宗旨。
    五、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
    按《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甲方出售所持有的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1,782万股股权给乙方,交易价格参照截止2002年12月31日业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依据,每股1.90元,作价人民币33,858,000元。乙方以现金人民币付款方式进行收购。
    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其它事项将随工作进展届时公告。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与成都博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3)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深鹏所审字[2003]746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