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3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8人,授权6人,董事周会军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曹永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转让持有的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强化公司主业,集中公司资源发展有良好前景的业务,经过公司经营班子充分论证,公司拟将持有的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782万股法人进行转让。此次转让成都宏明股权的价格以成都宏明2002年度审计报告为依据。2002年度,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6,218.29万元,净资产为14,800.92万元, 每股净资产为1.917元。该项资产交易成功后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使公司债务状况得到较大改善,有利于本公司履行股东利益与价值最大化的宗旨,并授权董事长和经营班子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本公司承诺,本次交易有关协议签署后将即时披露相关信息。
    3、审议并通过了与成都美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互保的议案
    为使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具备银行贷款的保证条件,公司拟与成都美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内额度互相提供担保,期限壹年,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成都美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百花潭路8号;法定代表人:王平;主要经营: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开发、研制、维护、安装;承接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维护;项目投资、开发、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商品销售(除国家禁止流通商品和专控、专营商品外)。截止200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529.826万元,总负债3,448.11万元,净利润912.89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慎重声明:本公司与成都美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经长期的考察论证,本公司与之互保不存在任何风险行为。
    本公司承诺,有关协议签署后将即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