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3年1月24日上午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2人(董事潘立先生因故未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永红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深圳市明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就3,000万元人民币以内额度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使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具备银行贷款的保证条件,公司同意与深圳市明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内额度相互提供担保的协议,协议期限为壹年,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深圳市明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简介:公司名称:深圳市明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法定代表人:周益明,经营范围:DVD机芯及支架组件的生产;光电产品的技术开发;电子产品及零配件、五金塑胶及相关产品的经销和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出口业务以及信息网络产业、食品加工产业、金融租赁产业等。截止2002年12月,该公司总资产45,744.32万元,净资产23,036.17万元,总负债22,708.15万元,净利润6,147.28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慎重声明:本公司与深圳市明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经长期的考察论证,本公司与之互保不存在任何风险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