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2年12月30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曹永红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由于本公司在2001年度、2002年度,分别因出售“广东冠华饲料实业有限公司”70.5%的股权,减少了一家合并报表单位;新增了“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自贡通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汇软件通信有限公司”等三家合并报表单位;公司本身主营业务也新增了信息咨询、高科技等项目,原先计提应收款项坏帐准备的会计估计的基础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提取应收款项坏帐准备的会计估计方法变更为:
    1、帐龄分析法不变;
    2、1年以内的应收款项的计提比例由原来的3%,变更为5‰;1—2年以内的应收款项的计提比例由原来的15%,变更为5%;2—3年以内的应收款项的计提比例由原来的45%,变更为20%;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的计提比例由原来的50%,变更为30%。
    3、现存在的按照原来比例计提的合并报表单位,已经按照老的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不需因新的比例的减少而冲回,继续保留在帐;对按照新的比例计提不足的准备,则必须足额补提。
    4、上述新的会计估计自2002年度开始执行。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