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2年10月25日上午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13人,实到会董事1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永红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内额度互保的议案:
    为使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具备银行贷款的保证条件,公司同意与甘肃省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内额度相互提供担保的协议,协议期限为壹年,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简介:公司名称: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注册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法定代表人:敬伟,经营范围:直接租赁、回租、转租赁、委托租赁等融资性租赁业务;经营性租赁业务;接受法人或机构委托租赁业务;向承租人提供租赁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有价证券投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租赁物品的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提供咨询或担保。2001年12月31日该公司顺利完成增资扩股51,300万元,截止200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0,742万元,各类租赁项目101个,租赁项目余额34,500万元。
    本公司现任董事敬宏先生与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法人存在关联自然人关系,故本议案敬宏先生予以回避,未参与表决。董事会慎重声明,经长期的考察论证,本公司与甘肃省租赁有限公司提供互保不存在任何风险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