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六次会议于2002年8月21日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5号天鸿厅1号厅召开,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9人(另授权4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永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止2002年6月30日,公司实现净利润1,192,287.55元,累计资本公积金20,688,128.550元,未分配利润-18,345,142.09元。公司2002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未分配利润结转年终一并考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