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1年12月25日上午以传真 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11人,实到会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永红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广东冠华饲料实业有限公司40.5% 股权 的议案》。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广东冠华饲料实业有限公司40.5% 股权转让给顺德市 容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仍持有广东冠华饲料实业有限公 司49.5%的股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公司借款提供股权质押的承诺的议 案》。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华润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3260 万法人股股权为本公司向深圳市工商银行上步支行借款提供质押,本公司承诺在 2002年2月28日前解除深圳市华润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借款质押。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