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公司股改工作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07年6月18日刊登了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拟于近期重新启动本公司股改工作的临时公告,截至本报告日,上述已公告内容未有新的需公告的事项。
    二、本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对重新启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具体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