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截止2007年6月1日为止,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达到跌幅限制。
    二. 关注、核实情况
    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 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四条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对影响公司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共传媒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公司及有关人员无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
    (二)公司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要变化。
    (三)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三.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者该事项的有关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 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情况截至2007年1月31日,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已两次上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未获通过。目前对于该方案的修改和调整,有关方面正在沟通之中,尚未重新上报。
    五、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