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14号文的通知: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定向发行股份方案经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未获通过。 公司董事会将讨论对资产重组及定向发行股份方案进行重大修改和调整,并尽快将修改和调整后的材料重新上报中国证监会。
    本公司股票自公告之日起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