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在2007年1月19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4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以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06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以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