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06 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就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06年9月21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9月2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6年9月20日下午15:00至2006年9月21日下午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9月13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华美大厦西座530 室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9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投资者交流会
    本公司、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有关各方,对于本次股东大会中的《关于公司新增股份重大购买资产的议案》,将在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营业部组织一次现场会议,与投资者进行现场沟通和交流:
    时间:2006年9月16日下午14:30-16:30;
    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3A层 (投资大厦旁)
    咨询电话:0755-83024138,83026856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加。
    8、公司股票自2006年9月14日起停牌,至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当日复牌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议案1至议案5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审议《关于公司新增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2、审议《公司章程(修改稿)》;
    3、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稿)》;
    4、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稿)》;
    5、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稿)》。
    以上审议的详细内容发布在8月19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上
    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由于本公司新增股份收购资产属于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就发行方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06年9月19日(上午9时-下午17时)、9月20日
    (上午9时-下午17时)、9月21日(上午9时-11时)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
    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华美大厦西座530室
    邮政编码:518031
    传真号码:0755-83256104
    4、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 0755-83276308 /83320687
    联系人: 杨磊/单军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 年9月21日9:30-11:30 、13:00-15:00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360010 ;投票简称:华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 委托价格” 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以 1元代表议案1,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序号 议案内容 申报价格 总议案 100.00 1 《关于公司新增股份重大购买资产的议案》 1.00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3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稿)》 3.00 4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稿)》 4.00 5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稿)》 5.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注:投资者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但通过互联网渠道投票的仍执行原来的规定。
    股东通过深圳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新增股份收购资产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投票代码 买入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0010 买入 1元 1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n 或http://www.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即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6年9月20日下午15:00至2006年9月21日下午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可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进行多次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点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5、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入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0010 买入 100元 1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1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序号 议案内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新增股份重大购买资产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稿)》 4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稿)》 5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稿)》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 同意” 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 反对” 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 弃权” 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