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6年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在2006年2月14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4人,独立董事曹红文因出差未出席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以10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通过了公司聘任杨磊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刘社梅反对理由:议案没有杨磊的情况介绍,对其是否适合、是否有能力履行董秘职责不能作出判断。独立董事高松、郑洪、陈玉达发表如下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部份高管人员变动的议案》中关于聘任杨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及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经过充分地了解杨磊的有关情况,通过独立的分析判断,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任杨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予以同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2月22日
    附: 1.杨磊先生简历:
    杨磊,男,42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上海皇都纤维制品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联系电话:0755-83276308,传真:0755-832561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6年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在2006年2月14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4人,独立董事曹红文因出差未出席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以10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通过了公司聘任杨磊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刘社梅反对理由:议案没有杨磊的情况介绍,对其是否适合、是否有能力履行董秘职责不能作出判断。独立董事高松、郑洪、陈玉达发表如下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部份高管人员变动的议案》中关于聘任杨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及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经过充分地了解杨磊的有关情况,通过独立的分析判断,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任杨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予以同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2月22日
    附: 1.杨磊先生简历:
    杨磊,男,42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上海皇都纤维制品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联系电话:0755-83276308,传真:0755-83256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