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1999年度出现巨额亏损,每股净资产跌破面值,自2000年4月27 日被特 别处理。现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表明公司2000年度每股净资产为 1.05元,高于股票面值,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情况已消除, 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第9.2.4条第9.2.5条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01年4 月10日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有关股票交易情况变更如下:
    (1)公司股票简称:"ST深华新"更改为"深华新",股票代码仍为"0010";
    (2)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改为10%。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