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5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在2005年9月2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1人,独立董事林茂祥、于爱莲、连刚因工作变动原因提出辞职;董事刘常青未出席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9票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王健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刘社梅反对理由:王健总经理没有将在任时遗留的房地产项目的问题处理完毕,应继续予以妥善解决,并经离职审计后方可接受其辞职。
    董事张秀娟反对理由:对其任职期间发生的事情未进行有效处理,建议将该事件处理完毕后再辞职。
    二、以8票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1票废票通过了公司聘请郑洪先生、高松先生和陈玉达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拟任的独立董事应在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刘社梅反对理由:独立董事未按有关程序提名。
    独立董事李景顺反对理由:①前次会议已表明,董事会管理混乱,不在于是否增补独立董事,而在于落实章程及决议当中的措施。②提请候选独董程序不合法。
    三、以9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1票废票通过了聘用胡兵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两位独立董事李景顺、曹红文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胡兵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及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经过充分地了解胡兵的有关情况,通过独立客观的分析判断,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任胡兵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予以同意。
    董事刘社梅反对理由:胡兵不具备担任董秘的能力。
    四、以8票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1票废票通过了在2005年10月31日召开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05年10月31日(星期一)上午9:30;
    2、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华美大厦西座530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议题:
    (1)审议聘请郑洪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聘请高松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聘请陈玉达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4、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5年10月27日(星期四)下午证券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力。
    5、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到本公司办理参加会议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有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加会议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和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03年10月28日(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华美大厦西座530室
    (4)联系电话:0755-83276308 0755-83236265
    (5)联系人:胡兵
    (6)邮编:518031
    (7)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26日
    附简历:
    郑洪,男,44岁,现任香港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南开大学会计系讲师,深圳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集团处处长、深业集团财务部总经理、发展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处处长、办公室总经理、金地集团董事、鹏基集团董事等职。
    高松,男,37岁,经济学硕士。曾任职深圳市中租实业发展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工作;深圳市企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奔逸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玉达,男,42岁,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曾任职北京农业大学数学教研室,航天部204所软件事业部。现任航天部706/204所星桥德福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兵,男,39岁,大学本科,会计师。曾任职于云南省财政厅,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正汇软件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郑洪、高松、陈玉达为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已发行的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事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 月26 日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高松,作为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事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签名)    2005年9月22日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郑洪,作为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事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签名)    2005年9月22日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玉达,作为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事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签名)    200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