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在2005年8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1人。独立董事林茂祥、于爱莲、连刚因工作变动原因提出辞职,由于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将因此低于规定的三分之一,所以三名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将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董事刘常青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