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陈健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选举陈健先生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