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日前本集团与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同,将全资子公司深圳森林王木业有限公司的木地板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全套搬迁至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生产经营,并将上述生产线及配套设备以实物出资的方式增资入股本集团参股子公司吉林省珲春出口加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森林王公司固定资产净值评估值为4596万元,折股3314万股。增资扩股后,该公司的总股本由2690.6万股增至6269.2万股。扩股后吉林省珲春出口加工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结构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持有4224.7万股,占总股本的67.39%。
    另随着入园科技企业的不断增加和发展壮大,本集团全资子公司武汉宝安创新科技园及国家信息安全成果产业化(湖北)基地现有园区已不能适应发展需要。近日,中国宝安集团创新科技园有限公司与武汉市洪山区九峰乡人民政府签订了新园区用地协议。新园区位于洪山区九峰乡九峰村、三星村一带,占地2000亩,其中65%为科技产业用地,35%为住宅等配套用地,园区地价款为1.3亿元,分三年五期付清。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0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