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财政部财企[2002]212号文件及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2002]83 号 文件批准同意:将原由我公司持有的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1,622,689 股国 家股划转给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国家股划转后,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 司持有的股权占深宝安总股本的11.64%,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 公司。公司于1993年7月10日注册成立,注册资产为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香石来, 公司住所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农行大厦四、五楼,经营范围是:受龙岗区人民政 府委托,行使区属国有资产产权所有者权力,依法对区属国有资产兴办的全资企业 和参股企业进行全面管理,投资兴办各种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开展各类投 资业务。
    此次股权划转后,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成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第一大股东。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股本及股本结构不发生变化。
    本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六个月内没有买卖、持有“深宝安A ”已上市流 通股份。
    目前,本公司没有签署包含禁止或限制拟出让股份转移条款的任何协议和文件。 本公司目前没有委托任何个人和其他机构行使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 利。
    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在最近六个月内没有买卖、持有“深宝安A ”已上市流通股 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