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拓展本集团房地产开发业务,目前,本集团与武汉滠口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 会签订合同,分期分批共同开发位于武汉滠口经济发展区占地合计约2000亩待开发 土地。本集团出资约1.15亿元人民币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70年。该地块目前为农用 地、林地和山地等综合用地,开发后将成为住宅用地或科技园。
    该地块位于武汉盘龙城遗址旅游风景区内,是武汉市“十五”发展重点项目投 入地段。本集团将按照有关规定分期分批完成有关手续和开发工作,计划今年下半 年开始动工,预计用五年时间完成。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