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次股东大会于1996年6月6日在深圳红叶娱乐广 场召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9人,所持股份39643.8万股,占股份总数的49. 32 %,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经深圳市公证处现场公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及大会决议有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1995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199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1995年度财务决算及1996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四、审议通过199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 法定公 积金10%,任意公积金32.10%,公益金10%(其中员工持股基金5%),分红基金47.90 %。分红方案为:每10股送0.5股,派现金0.30元。分红派息日期另行公告。
    五、审议通过更换董事的议案。大会同意许晓明不再担任董事职务, 补选陈泰 泉为董事。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