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5月18日本集团第八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选择适当时机实施增资扩股,股东大会已就增资扩股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表决。本集团董事局于8月23日在集团本部召开会议,决定完成股东大会的授权,正式向有关部门申请实施配股。现将配股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以本集团1994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若以1995年7月21日本集团分红派息后总股本计,则为每10股配售2.4股),配售股本总额192,904,741股,其中国家股配售50,451,515股,法人股配售35,595,018股,社会公众股配售106,858,208股。2、每股面值1元,配售价格定为每股2.50~2.80元。3、配股资金主要用于列入深圳市2000年重大工业发展规划的复合地板项目;用于经国家卫生部批准的人血白蛋白项目;用于建设深圳大型仓储柜台混合式百货商业城中百惠商场;用于追加投资已有重点项目及其所需部分流动资金等。4、同意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协议转让配股权或认购部分配股,配股权转让价格原则上定为每一配股权0.20元,社会公众股东有权自由选择是否认购所配股份。5、本次配股有效期为股东大会授权的第八次股东大会起至1996年第九次股东大会止。
    该议案尚须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