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5年4月6日书面通知各位监事,2005年4月16日下午在集团2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戎乙强监事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参加会议,委托邱仁初监事长全权投票表决。会议由监事长邱仁初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对外披露的《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04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2004年度财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2004年利润分配预案, 本集团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16,844,269.87元,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进行分红派息和公积金转增股本;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五、本集团200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