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4月29日下午召开的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次股东大会,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占总股本的46.06%,未达到法定半数,本公司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延期至1994年5月20日下午2时在深圳红叶娱乐广场召开第七次股东大会。出席股东资格仍以原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一九九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