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刘卫先生、时华刚先生、杨晓雯女士、银路先生、孟卫东先 生、童运洪先生已于日前向本董事会提出辞去在本公司董事会所担任一切职务的请 求。
杨晓雯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总经理任职的请求。
同时,本公司——股东广东亿安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天俊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已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名秦钢先生、尹君明先生、李成章先生、邱 大庆先生、田代贵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候选人。其中,李成章先生获提名为本公司 之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公司董事会将于2001年10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上述事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干梅、银路、孟卫东特对上述事项 发表意见如下:
一、 我们认为,刘卫先生、时华刚先生、杨晓雯女士、银路先生、 孟卫东先 生、童运洪先生任职期间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其辞职要求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实际运作的需要。
二、 我们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本公司股东——广东亿安科技发展控股 有限公司、深圳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推荐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侯选人资格。
三、 我们认为,广东亿安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名的董事会候选人秦钢先生、尹君明先生、李成章先生、邱大 庆先生、田代贵先生(其中,李成章先生获提名为本公司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本公司实际运作的需要。
特此声明。
广东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孟卫东 王干梅
二00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