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实现公司股本规范化,经公司董事会议决定, 本公司拟于1994年6月24日下午3时30分在深圳东门南路食出大厦五楼会议室股东会 议,审议1994年度扩股增资事项。
凡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含10000股)以上股东可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议, 持股不足10000股的股东可以委托出席股东代为行使权利。
本次临时股东会议的股东资格以股票存折记录之股数为准。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存折和股东代码卡,受委托者须加持 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签署的受权 委托书。
以上事宜,敬请各位股东周知。
深圳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