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4月30 日上午在深圳市东门南路宝丰大厦 二楼召开第六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4人,代表股份18509460股,占总股 本的53.7%。经大会审议并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一、通过一九九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通过一九九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通过一九九三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积金35%,公益金15%,分红基金 50%。通过分红派息方案为:每10股送3股红股,派现金0.50元。
四、同意孙昌逵先生、林淡平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同意增补何汝志先生、郑志 坚先生为监事会监事。
五、通过修改公司章程。
六、通过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B股发行事宜。
七、通过成立惠阳锦兴服装有限公司议案。
深圳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