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于2006年2月23日(星期四)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区内环路5号本部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2月13日发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由杨建监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共3人,全体监事成员出席会议。
经与会监事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5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本监事会对于公司、公司董事会2005年度运作情况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本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报告期内的运作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其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对《公司章程》按照新颁布的规定进行了两次修改,并根据深圳市证监局的要求,全面规范和完善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规章制度。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的情况:
本监事会同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二00五年度审计报告》及其对所涉及事项的评价,认为本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认为《公司二○○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年度未作现金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四)监事会认为公司二○○五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未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五)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也未进行重大资产出让和收购。
二、审议通过《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全体监事审核后一致认为:200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于转让宝利来购物广场之关联交易意见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本监事会认为该项交易体现了大股东对公司的扶持,符合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特此公告。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