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5年4月21日(星期四)上午在深圳市南山区内环路5号本部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周瑞堂董事长主持,董事会成员共7人,出席会议董事7人。全体监事列席会议。
经与会董事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1.一致审议通过《2005年度第一季度业绩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租赁深圳市宝利来实业有限公司房产之关联交易议案》
独立董事杨春祥先生、龙世平先生、国世平先生已于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表示同意意见。
出席会议董事中,周瑞堂先生、文卫冲先生、殷刚先生属关联人董事,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采取回避表决。其余四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本项决议,同意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深圳市宝利来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宝安宝利来实业有限公司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宝利来实业公司所拥有的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楼岗大道1号宝利豪庭裙楼的部分物业。
合同租赁面积总计26961平方米,租赁房产的单位租金首年按房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叁拾元计算,其后每两年递增5%。房产租赁期间为10年,从 2005 年07月01日至2015年06月30日。
(有关关联交易详情请见本公司与本董事会同时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3一致审议通过《向中国建设银行南油支行申请贷款及商业汇票承兑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中国建设银行南油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700万元以下,商业汇票承兑额度人民币800万元,用于本公司贸易业务。期限一年,有效期从二00五年四月二十一日至二00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以合法拥有的深圳市南山区内环路蛇口一号仓(深房地字第4000041055),深圳市南山区内环路蛇口管理楼(深房地字第4000041057)、深圳市罗湖区沿河路(深房地字第4246939)共三栋房产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南油支行,担保本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瑞堂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