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二00四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3月11日(星期五)上午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东华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9人。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额32074505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43.55%。全部参会表决股份为非流通股,无流通股东参会。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发出本次会议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大会由董事长周瑞堂先生主持,经逐项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 320745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
2.审议通过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 320745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
3. 审议通过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 320745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
4.审议决定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二00四年度实现利润38,587,601元,可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71,667,888元。
经本公司董事会研究,鉴于本公司每股净资产仍低于所发行股票面额,且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因此决定:本年度不分红送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全部盈利将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对本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表示认可。
同意股数 320745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
5.审议决定2004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股数 320745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
6.审议决定续聘2005年度审计机构事宜;
2004年度,本公司董事会续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2004年度审计工作。本公司支付给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费用为16万元。目前,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四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根据有关规定及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能力,提议本公司2005年度继续聘请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度继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事前对该事项表示认可。
同意股数 320745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
7.审议决定本公司名称变更事宜;
股东大会同意变更本公司名称为广东宝利来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名称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批准为准)
同意股数 320745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
8.审议决定公司章程修改事宜;
同意股数 320745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
上述提案内容分别见2005年2月3日本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广东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00四年度报告摘要》及相关董事会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