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深国办复(1997)91号文件及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 室深证办(1997)29号文件批准, 深圳市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持 有的深圳市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法人股1943万股(占总股本的 26.38%)给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至此, 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持有本公司法 人股1943万股占总股本的26.38%; 深圳市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 股由2534.3662万股(占总股本的34.41%)减少至591.3662万股(占总股本的8.03%)。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