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二00四年度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10日(星期五)上午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东华假日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1人。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额38362635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52.09%。本次会议无流通股东出席。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周瑞堂先生主持,经逐项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北海市铁山港锦兴房地产公司》议案
同意股数 383626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全部表决股份为非流通股,无流通股东参会。
上述提案内容分别见2004年11月6日本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广东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资产出售事项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