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深国办复(1997)91号文件及深圳市证券管理办 公室深证办(1997)29号文件批准,深圳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以协议方式转让本公司持有的深圳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锦兴)法人 股1 943万股(占总股本的26.38%)给深圳市商投贸控股公司。至此,深圳市商贸 投资控股公司持有深圳锦兴法人股1943万股,占总股本的26.38%; 本公司持有的 深锦兴法人股由2534.3662万股(占总股本的34.41)减少至591.36 62 万股(占总 股本的8.03%)。
特此公告
深圳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