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已于2003年12月5日与深圳市福万田投资有限公司签定协议,向其整体转让我司持有之亿安科技国有法人股,现将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公告如下:
上市公司:广东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亿安
股票代码:000008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东门南路3018号外贸食出大厦
通讯地址:深圳市东门南路3018号外贸食出大厦
联系电话:0755-82226604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3年12月5日
深圳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有关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广东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亿安科技的股份。
四、股权转让协议由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董事会决议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以下术语在本报告中具有下列意义:
本报告书:指本《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协 议 书:指本次股权转让双方签定的《亿安科技股权转让协议》
天俊实业:指深圳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福万田:指深圳市福万田投资有限公司
亿安科技:指广东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双 方:指天俊实业和深圳福万田
此次转让:指本次天俊实业自愿转让、深圳福万田自愿受让亿安科技股权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深圳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东门南路3018号外贸食出大厦
注册号码:4400001001215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东门南路3018号外贸食出大厦504室
联系电话:0755-8222660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情况
天俊公司董事会现有在职董事三人,详情如下:
姓名 居住地 国籍 唐泽江 深圳 中国 毛俊华 深圳 中国 张均田 深圳 中国
(四)天俊实业不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存在。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此次转让前,天俊实业原持有亿安科技法人股份611.5200万股,占亿安科技总股本8.3%。所转让股份性质转让天俊实业将不持有亿安科技股份,转让后股份性质将由国有法人股转为一般法人股。
(二)本次持股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非流通股份,达到规定比例的日期为2003年12月8日。
(三)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于2003年12月8日,天俊实业、深圳福万田签署正式协议,约定天俊实业以每股人民币1元的价格向深圳福万田转让其所持有的亿安科技发起法人股611.52万股(占亿安科技总股本8.3%),转让价款为611.52万元,转让款项支付方式为即时转帐。
股权转让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董事会决议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生效时间为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时间。
此次股权转让协议无特别条款。
(四)本次股份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股权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天俊实业不再持有亿安科技股份。
(五)本次股份转让需经报经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
(六)天俊实业拟转让的亿安科技股份中有480万股于1998年6月22日质押给了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而中行于2000年5月11日,将天俊实业的债务转让给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已出具《关于同意届期解除股权质押登记的函》,同意在股权转让审批手续完成且受让方支付完转让款项后解除质押登记。故此,本次股份转让不受该质押限制。
(七)此次股权转让前,天俊实业为亿安科技第二大股东。
(八)天俊实业对亿安科技不存在负债或负债担保。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天俊实业在此次股权协议签定前六个月未买卖或持有亿安科技已流通股份。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唐泽江,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天俊实业营业执照。
(二)股权转让协议
深圳市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5日
深圳市福万田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广东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于2003年10月5日与深圳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俊实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天俊实业所持有的广东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安科技)法人股611.52万股(占亿安科技总股本8.3%)。本次股权变更后,我公司持有亿安科技15.18%股权,成为亿安科技第二大股东。按照相关规定,兹将有关持股变动报告书公告如下:
上市公司:广东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亿安
股票代码:000008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福万田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福深大道文福大厦2层2089-2090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福深大道文福大厦2层2089-2090
联系电话:0755-27332378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3年12月5日
深圳市福万田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有关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广东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于2003年9月8日协议受让深圳市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有亿安科技发起法人股506.6353万股,占亿安科技总股本6.88%。
四、股权转让协议由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董事会决议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以下术语在本报告中具有下列意义:
本报告书:指本《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协 议 书:指本次股权转让双方签定的《亿安科技股权转让协议》
天俊实业:指深圳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福万田:指深圳市福万田投资有限公司
亿安科技:指广东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双 方:指天俊实业和深圳福万田
此次转让:指本次天俊实业自愿转让、深圳福万田自愿受让亿安科技股权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深圳市福万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福深大道文福大厦2层2089-2090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注册号码:44030109980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民营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出口业务。
经营期限:2002年11月8日至2012年11月8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6743249069
股东姓名:
1.冯进文:
2.冯燕群:
3.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福深大道文福大厦2层2089-2090
4.联系电话:0755-2733237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关系图:
┌──────────┬──────────┐ │冯进文 出资比例60% │ 冯燕群 出资比例40% │ └────┬─────┴───┬──────┘ │ │ ┌────┴─────────┴────────┐ │ 深圳市福万田投资有限公司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情况
深圳福万田不设董事会,设立执行董事一名:
冯进文: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广东省高州市西岸区广潭六进村14号;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任深圳福万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四)深圳福万田已持有亿安科技506.6353万股,占亿安科技总股本6.88%。此外,深圳福万田不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存在。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此次转让前,深圳福万田原持有亿安科技股份506.6353万股,占亿安科技总股本6.88%。此次转让完成后,深圳福万田持有亿安科技法人股份1118.1553万股,占亿安科技总股本15.18%。本次所转让股份性质将由国有法人股转为一般法人股。
(二)本次持股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非流通股份,达到规定比例的日期为2003年12月5日。
(三)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于2003年12月5日,天俊实业、深圳福万田签署正式协议,约定天俊实业向深圳福万田转让其所持有的亿安科技发起法人股611.52万股(占亿安科技总股本8.3%),转让价款为611.52万元(即每股转让价格人民币1元),转让款项支付方式为即时转帐。
股权转让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董事会决议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生效时间为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之日。
此次股权转让协议无特别条款。
(四)本次股份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股权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天俊实业不再持有亿安科技股份。
(五)本次股份转让需经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
(六)天俊实业拟转让的亿安科技股份中有480万股于1998年6月22日质押给了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而中行于2000年5月11日,将天俊实业的债务转让给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已出具《关于同意届期解除股权质押登记的函》,同意在股权转让审批手续完成且受让方支付完转让款项后解除质押登记。故此,本次股份转让不受该质押限制。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深圳福万田在此次股权协议签定前六个月未买卖或持有亿安科技已流通股份。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冯进文,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深圳福万田法人营业执照。
(二)股权转让协议
深圳市福万田投资有限公司
二00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