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曾于200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了出售本公司所拥有之广东万燕集团有限公司权益事宜,并于2003年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正式刊登了“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及补充公告。
    于2003年10月23日,本公司已在广东省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妥上述权益转让之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