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本公司第八次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6]77号文批准,现将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增方案:
1995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本公司 总股本为73653208股。
二、转增对象:
截止1996年9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司登记 在册的全体“深锦兴A”股东,均享有本次转增股本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日
本次股权登记日为1996年9月4日,除权日为1996年9月5日。
四、股本转增办法:本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转增的股份由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 司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证券帐户;国有股、发起人法人股股东转增的股 份由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司直接记入其证券帐户。
五、若投资者在1996年9月5日和9月6日办理了“深锦兴A”股票的转托管,其转 增的股份仍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本次转增股本期间“深锦兴A”股票不停牌。
七、本次转增的可流通股份起始交易日为1996年9月9日。
八、其他事项:
咨询机构:深圳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地点:深圳市东门南路外贸食出大厦十一楼
咨询电话:(0755)2228206 传真:(0755)2257421
深圳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