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占40%的法人股东及占12.09 %的集体股东及部分社会股东在第八次股东 代表大会上所提的更改分配方案的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考虑到股东的 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决定修改本次分配方案如下:从资本公积中提取1699. 69万元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送3股。此方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及证券主管部门批准 后实施。
    
深圳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