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下午在深圳市宝安南路振业大厦31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05年4月20日以当面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应到3人,实到2人,监事范明月因外出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罗力代行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召集人张淑运主持。经认真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深圳市特皓股份有限公司54.42%股权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深圳市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6.02%股权的议案》。
    上述事项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本公司仍将持有深特皓和深建业各15%的股份。具体内容详阅《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审议通过《2004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补充报告》,具体内容详阅《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补充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