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近日收到星海名城、翠海花园部分业主起诉书,要求我公司因延期办理房产证进行赔偿。本年度法院已终审判决我公司赔偿总额338万元。目前未决诉讼涉及金额约3200万元,预计仍有可能发生较大金额的同类诉讼,将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较大影响。我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情况进展,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三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