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1年4月7日下 午在振业大厦31楼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董事长范明月、董事张宝、杜海成、邵湘 华、董礼、张发文、吴功成、马兴文、漆云生出席了会议, 马穗来董事委托张发文 董事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姚振球、张淑运、 徐世祥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范明月董事长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 案:
    1、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00年度工作报告;
    2、 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
    1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计11,841,196.00元;
    2提取10%法定公益金计11,841,196.00元;
    3提取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计11,841,196.00元。
    4扣除上述计提之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后,加上1999 年度未分配利润20,615,983.77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尚余115,345,551.80元。分红 派息预案为:按2000年末总股本253,591,631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50,718,326.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52,786,029 .6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5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 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免去李景辉同志担任的我公司董事职务, 同时增补谢国辛同志为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5、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 审议通过了提取董事会基金的议案:董事会基金按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4‰ 提取,并纳入公司当年预算,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培训和技术革新的议案;
    以上事项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对宏业公司长期投资的报告, 决定对宏业公司的长期 投资727,500元给予核销,发生的投资损失497,500元冲减已提取的减值准备金;
    9、 审议通过了200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0、 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2001年度拟采取以下利润分配 政策:
    1全年利润在年终分配一次;
    2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30%;
    3分配主要采用派发现金红利的形式,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考虑是否送红股和送 红股的比例,其中现金比例不低于50%;
    4董事会保留根据集团实际盈利情况和发展状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具体方案将 由董事会根据集团实际盈利情况和发展状况提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11、 审议通过了聘任法律顾问的议案。
    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谢国辛同志简历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四月十日
    附:谢国辛同志简历:
    谢国辛,男,47岁,曾任基建工程兵19团2营技术员, 深圳市三建公司技术组长、 副队长、分公司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建筑机械动力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