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方案已获2007年4月16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年4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3,591,6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3.15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5月28日;除息日为2007年5月29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7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派发的现金股利于2007年5月29日直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宝安南路振业大厦B座16层
    电话:(0755)25863061
    传真:(0755)2586301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